周向榮指次被告稱CIK與幹細胞概念相同 電腦改名便可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09/08 12:37

最後更新: 2017/09/08 12:37

分享:

分享:

周向榮(資料圖片)

DR醫學美容集團顧客疑接受CIK療程後死亡,集團董事兼擁有人周向榮(62歲)、技術員陳冠忠(32歲)及註冊女醫生麥允齡(35歲)否認誤殺案件續審。首被告周向榮今續於庭上作供指,2012年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(APSC)處理CIK產品時,已符合美國協會血庫(下稱AABB)要求及生產質量管理規範(GMP)規格,他指當時次被告陳冠忠提及實驗室設計資料時,已向公司稱APSC已符合GMP要求。

周指直至事發當日,據他理解CIK產品符合標準作業程序(SOP)規格,他問及次被告有否跟從AABB規格,包括填寫報告及作記錄,次被告當時向他表示,CIK產品與幹細胞概念一樣,只須於電腦改名便可,故周認為CIK產品當時已跟隨AABB規格進行。

周向榮續供稱,與次被告陳冠忠研究APSC小冊子內容時,次被告寫上「臍帶及臍帶血組處理過程於符合國際標準的實驗室進行」,並無寫上已獲得認證。周指APSC一直申請AABB認證,並聘請專家醫務化驗師華壽恩協助處理,華並於每周向員工提供AABB培訓課程,故周認為員工對AABB有足夠知識。

周供稱,他認為2012年APSC處理CIK產品時符合AABB要求,而當時實驗室處理其他組織亦已依據要求進行記錄及作出報告,周指一直相信次被告指已依據AABB規格進行,而就產品細菌測試方面,周亦指所有程序均符合AABB規格。